导语: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垃圾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将从安装要求、相关政策、国家标准以及行业解决方案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垃圾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依据。
一、安装要求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垃圾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安装要求主要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个方面。有组织排放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0、8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排放则要求生活垃圾运输、卸料、贮存等环节采取密闭、封闭并配备负压管控等措施,减少废气外逸和气味泄漏。
二、相关政策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垃圾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浙江省明确推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到2025年底前,全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改造;到2027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同时,政策还鼓励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审批,并在环保绩效创A上做探索。
三、国家标准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执行的国家标准是《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但该标准对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较为宽松,已难以适应当前的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因此,多地已发布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如江苏、深圳等地的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大幅降低至80毫克/立方米以下。
四、行业解决方案
针对垃圾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行业已经探索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烟气净化工艺方面,多数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等传统五步法,并结合超低排放技术进行改造。此外,还有一些先进的烟气处理技术,如烟气再循环、双托盘技术、增强喷淋层等,可以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综上所述,垃圾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遵循安装要求、紧跟相关政策、执行国家标准以及采用行业解决方案,垃圾发电厂可以实现超低排放,为改善环境质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